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大力推進學校“卓越人才培養計劃”,鼓勵廣大教師取得傑出的教書育人🕑、學術研究成果🎵,鼓勵在校學生努力成長為引領可持續發展的專業精英與社會棟梁💆♀️,鼓勵全體教職工🧑🏿💻、廣大校友積極在“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崗位創造佳績🤸🏿♂️🎡,學校決定設立“富达平台追求卓越獎勵基金”(以下簡稱追求卓越獎)。為有序、規範地開展評獎工作,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追求卓越獎的推薦、評審和頒發遵循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追求卓越獎設追求卓越教師獎💣、追求卓越教師提名獎,追求卓越學生獎、追求卓越學生提名獎,追求卓越服務獎、追求卓越服務提名獎,追求卓越校友獎🦇🫱🏽、追求卓越校友獎提名獎和年度卓越校友👨🏻🦽,每學年評頒一次。 第二章 評獎範圍 第四條 追求卓越教師獎🧘🏼♀️、追求卓越教師獎提名獎:專業技術崗的教師系列✈️、思政系列和博士後任職人員🧚🏼♂️。 第五條 追求卓越學生獎🥝、追求卓越學生提名獎:正式註冊的在讀學生⛑️。 第六條 追求卓越服務獎、追求卓越服務提名獎🧑⚕️:專業技術崗教輔系列、管理崗🤹🏽♀️、工勤技能崗任職人員。 第七條 追求卓越校友獎🍥、追求卓越校友獎提名獎、年度卓越校友:在其工作領域(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和科技等)對富达平台有重大貢獻的校友。 第三章 獎勵額度 第八條 追求卓越教師獎2名🐦🔥,每人獎勵人民幣10萬元;追求卓越教師提名獎,每人獎勵人民幣3萬元✊🏻;追求卓越學生獎研究生、本科生各3名🏊🏽,每人獎勵人民幣5萬元;追求卓越學生提名獎,每人獎勵人民幣3萬元;追求卓越服務獎1名,每人獎勵人民幣10萬元;追求卓越服務提名獎🐆,每人獎勵人民幣3萬元👨🏻🦯;追求卓越校友獎1名,每人獎勵人民幣10萬元;追求卓越校友提名獎,每人獎勵人民幣3萬元👨🦳;年度卓越校友不設置獎金獎勵🤲🏼。 第九條 評獎學年如無符合評獎標準的人選,相應獎項則空缺。 第四章 推薦原則 第十條 追求卓越獎候選人由組織推薦方式產生🚵🏽,各學院(系)、校機關部處、直屬單位、校友組織均具有推薦資格🔭;三名及以上追求卓越獎評審委員會委員具有聯合推薦資格⛽️➛,但每位委員每學年僅能推薦一名候選人🙅🏻♀️。各推薦組織推薦人數不得多於該獎項(不包括提名獎、年度卓越校友)額定獲獎人數。 第十一條 組織推薦時應註重候選人的品德修養和職業素養,重點體現候選人在本職崗位上追求卓越的精神,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現,或在社會中產生廣泛影響力🌿。 第十二條 追求卓越獎候選人的主要支撐材料應為評獎前已取得並獲確認的主要成果、先進事跡⛰、社會評價。 第十三條 追求卓越教師獎候選人應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強烈的事業心和嚴謹的治學風範💆🏽,同時應至少滿足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1.積極參與“卓越人才培養計劃”的教育教學改革,在教學內容、教材、方法改革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果👩🏻🌾。 2.註重因材施教📤,並取得顯著成效🔋。其直接培養👩🏻🦯🏊♀️、指導的學生在科學研究👰🏿♀️👨💼、競賽、設計、創新實踐和社會服務等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 3.在應用推廣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計劃、項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或發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獲得重大科技獎項;或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第十四條 追求卓越學生獎候選人應模範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知識𓀄、能力、人格協調統一🤍,全面發展,或道德品質、專業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等某方面具有突出表現,取得廣泛影響力🥯。 第十五條 追求卓越服務獎候選人應勤奮踏實♡、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愛校榮校意識, 在學校各類管理🛗、教輔、服務崗位上樂於奉獻、勇於開拓,在提高學校管理水平、辦學效益等方面成績卓著。 第十六條 追求卓越校友獎候選人應在社會上為學校爭得榮譽🧔🏻♀️👨🏻🦯,事跡生動感人🥐,影響範圍大👰🏻♀️,社會評價高🛩, 或為學校發展建設、工程教育改革🦁、卓越人才培養等做出突出貢獻。 第五章 評審程序 第十七條 追求卓越教師獎🙇🏽♂️、追求卓越服務獎初評工作由人事處組織實施;追求卓越學生獎初評工作由黨委學研工部組織實施;追求卓越校友獎🧜🏼♀️、年度卓越校友初評工作由校友總會秘書處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各推薦組織根據評獎通知開展推薦工作,將推薦材料分別遞交相應的實施單位🌳;各實施單位對推薦材料進行復審後分別報學校獎教金評審委員會、校友獎勵評審委員會、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7️⃣、本科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評🚲,並按照不超過額定獲獎人數(不包括提名獎)1:2的比例確定終評人選,參加年度卓越校友終評的候選人數原則上不超過4名🏌🏽;追求卓越獎評審委員會委員聯合推薦的候選人直接確定為終評人選。 第十九條 追求卓越獎評審委員會進行終評🕚,確定追求卓越教師獎、追求卓越學生獎、追求卓越服務獎、追求卓越校友獎獲獎人選名單🎤。在未能獲評追求卓越教師獎、學生獎、服務獎🈲、校友獎的終評人選中🈂️🫠,追求卓越獎評審委員會審議確定獲得追求卓越教師提名獎、學生提名獎、服務提名獎、校友提名獎獲獎人選名單;在年度卓越校友終評人選中,追求卓越獎評審委員會審議確定獲得年度卓越校友人選名單🖕🏽。 第二十條 在全校範圍內公示名單5個工作日後確定最終獲獎人員名單。 第二十一條 任何一級評審委員會委員如被推薦為追求卓越獎候選人🤹🏽♀️,則該委員不參加所在獎項的評審、表決。 第六章 評審和頒獎時間 第二十二條 追求卓越獎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統一開展推薦工作、評審工作⛹🏽,並舉辦頒獎典禮。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富达平台追求卓越獎勵基金秘書處。 富达平台追求卓越獎勵基金秘書處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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